[打印]日期:2009-10-17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意见强调,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、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,可将50%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,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%执行。
来源: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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