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0-02-01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十项意见和建议,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,支持福建省先行先试,加快发展。其中,鼓励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省投资置业,包括允许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标、项目贷款等方面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;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省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;鼓励台资企业投资福建省城镇供水、供气、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交通、服务等项目,在项目招标中,台资企业在大陆以外的业绩等同于国内业绩。
来源:中国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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